大家对书信版权存在哪些认知误区?
2019-06-27 16:51:17.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责编:働
- 摘要:
-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近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出版界资深的出版人——译林出版社原社长兼总编辑李景端在信中讲述了与自己相关的书信版权问题,同时还提到了困扰他的几点疑惑,比如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对书信版权的保护如何界定?大家对书信版权存在哪些认知误区?对于涉及名人书信的版权保护是否应该有所区分? :嗐T費?勵??嗼f釅蕜HC顦跮hb??鱄C嗊??f諛芐?那鉮竖H簈êf酘C顦??:钫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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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书》著作权纠纷由来
《两地书》是鲁迅与许广平在1925年3月至1929年6月间的书信合集,由鲁迅编辑修改而成。
我国的《著作权法》颁布后,鲁迅与许广平之子周海婴曾与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出版《两地书》达成协议,其中第三条规定:乙方(人民文学出版社)应于1996年6月1日前出版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周海婴)可以终止合同。
此后,人民文学出版社未能按合同规定日期出版《两地书》。周海婴于原定出版日期100天后致函出版社,指出因出版社违约,他决定终止合同。
后来,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未征得周海婴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于1996年年底印刷含《两地书》的《鲁迅全集》,双方遂起纠纷。
1998年1月23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周海婴同意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出版1981年版《鲁迅全集》时,继续使用《两地书》(一共16万字),使用期限为3年。
( 责任编辑:刘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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