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年报拖欠印刷费百万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2015-08-31 09:03:25.0 来源:新浪传媒 责编:周艳平
- 摘要:
- 上海《青年报》拖欠上海长鹰印刷厂(以下简称长鹰厂)印刷费用、纸张费用共计约605万,长鹰厂两次上诉法院要求青年报社赔偿所欠费用及利息,均被驳回,并花去诉讼费用合计近10万。而经营《青年报》批发、零售、广告等业务的青年传媒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CPP114】讯:上海《青年报》拖欠上海长鹰印刷厂(以下简称长鹰厂)印刷费用、纸张费用共计约605万,长鹰厂两次上诉法院要求青年报社赔偿所欠费用及利息,均被驳回,并花去诉讼费用合计近10万。而经营《青年报》批发、零售、广告等业务的青年传媒公司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截至2014年9月30日,青年传媒公司共拖欠长鹰厂印刷费5,575,165.47元、新闻纸125.178吨。之后,长鹰厂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青年报社支付长鹰厂印刷费5,575,165.47元及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594,366.20元;2、青年报社支付长鹰厂纸张费476,104.36元。共计索赔166多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从青年报社和青年传媒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青年报社系《青年报》的出版单位,青年传媒公司系经营《青年报》批发、零售、广告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青年报社是青年传媒公司的股东之一,但两者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青年传媒公司作为从事《青年报》所有经营性业务的公司,在获得报纸经营收入的同时,理应承担印刷费用等相应的经营成本,故青年传媒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长鹰厂签订《代印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承担合同的付款义务亦与其经营范围相符。青年报社虽为《青年报》的出版单位,但并不从《青年报》的发行等经营性业务中获利,故长鹰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印刷费用不符合公平原则。
截至2014年9月30日,青年传媒公司共拖欠长鹰厂印刷费5,575,165.47元、新闻纸125.178吨。之后,长鹰厂多次催款未果,遂诉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青年报社支付长鹰厂印刷费5,575,165.47元及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594,366.20元;2、青年报社支付长鹰厂纸张费476,104.36元。共计索赔166多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从青年报社和青年传媒公司的业务范围来看,青年报社系《青年报》的出版单位,青年传媒公司系经营《青年报》批发、零售、广告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青年报社是青年传媒公司的股东之一,但两者是独立经营的法人实体。青年传媒公司作为从事《青年报》所有经营性业务的公司,在获得报纸经营收入的同时,理应承担印刷费用等相应的经营成本,故青年传媒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长鹰厂签订《代印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承担合同的付款义务亦与其经营范围相符。青年报社虽为《青年报》的出版单位,但并不从《青年报》的发行等经营性业务中获利,故长鹰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印刷费用不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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