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学中:以结构调整为主线 推动印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05-05-23 00:00:00.0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华印包网
记者:新闻出版总署最近印发了《印刷企业“十五”后三年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问制定这个《指导意见》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姜学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印刷业迅速发展,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还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低水平印刷能力相对过剩,高水平印刷能力相对不足,大型骨干印刷企业数量少,小型印刷企业数量多,印刷市场秩序还较为混乱。为了对印刷企业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在总量、结构、布局上达到科学、合理、供需基本平衡,竞争有序的目的,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审批设立印刷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制定了《指导意见》,由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记者:制定《指导意见》的经过怎样?
姜学中:新闻出版总署机构升格后,新组建了印刷复制管理司,负责全国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总署工作安排,我司于2002年8月,在全国印刷处长会上布置了制定《印刷企业“十五”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规划》工作,随后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发出通知,希望各地提出初步设想和规划。
2002年10月,我司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并结合各地经济总量、结构特征,综合考虑印刷业务发展状况,印刷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等因素起草了《印刷企业“十五”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规划》。并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讨论稿进行了论证。与会同志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吸收了专家们的意见,考虑到2002年已经是“十五”第二年,如果还使用“‘十五’规划”这一名称,必然影响到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对规划标题作了修改,形成了《印刷企业“十五”后三年总量、结构、布局宏观调控指导意见(讨论稿)》。
为慎重起见,我司于2002年11月又请了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负责同志对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论证和修改。随后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全国各省局印刷处,征求意见后,我司再次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提请2003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讨论。2003年3月,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指导意见》并印发。
记者:“十五”后三年,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姜学中:“十五”后三年,监管部门工作的重点是,按照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我们要遵循这一思路,切实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把主要精力转移到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上来。
一是加强宏观调控。印刷业管理工作要实现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管理,从传统管理转向长效管理的“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逐步在印刷业总量、结构、布局上达到科学、合理、供需平衡、竞争有序。
二是依法行政。要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配套的印刷业规章,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已制定的有《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正在抓紧制定《印刷品印制管理规定》,做到对所有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从开始设立,到日常经营、变更,直到终止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都有法可依。逐步做到对正常申请开业的,依法核准设立;对正当经营的,依法保护;对违规操作的,依法查处,真正使印刷业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提供服务。我们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互联审批、办证、年检和查询,为印刷企业进出印刷市场提供畅通的“绿色通道”。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地为印刷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对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要让经营者及时了解;全国印刷业的总量、结构、布局、技术标准,要让经营者及时知晓;国外印刷业的动态、与国外企业的合资合作要注意的事项要让经营者及时掌握。
四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社会管理功能。支持印刷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使行业协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成为印刷行业自律的重要力量。
总之,我们要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认真做好印刷业监管工作,并逐步利用高科技网络手段实行印刷环节的网上监控,提高全方位的管理能力,深化印刷企业的改革,整合资源优势,工作上力求有新思路、新突破、新局面。
记者:监管部门是如何确定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企业,“十五”后三年增长速度分别为3%、10%、3%的控制目标的?
姜学中:我们在制定《指导意见》时,首先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大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对目前全国印刷生产能力、布局、结构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从掌握的数据看,2000年全国累计出版图书、期刊、报纸共12760万令,其中1152家两级定点企业书刊印刷、胶印印刷合计11755万令,占全国2000年出版量的92.1%;2001年全国累计出版图书、期刊、报纸共14458万令,其中1160家两级定点企业书刊印刷、胶印印刷,合计12453万令,占全国2001年出版量的86.1%。因此实际的出版物印刷能力远远超出了全国出版需要。
全国现有出版物印刷企业8619家(含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3112家),根据2001年统计数据分析,在这8000余家出版物印刷企业中,固定资产超过千万元的不足400家,仅占5%,这充分说明出版物印刷企业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高水平生产能力不足。因此要坚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发展出版物印刷,发展方向主要集中在成立大型合资企业,新成立的高、精、尖印刷企业,鼓励国有书刊印刷企业改制等。预计全国出版物印刷企业数量增长速度每年不高于3%,到2005年,出版物印刷企业预计为9500家左右(含出版物专项印刷企业3500家)。
根据2001年统计数据分析,在全国近3万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中,固定资产净值超过千万元的不足1000家,仅占4%;全国90%以上的印刷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装备较差,管理基础落后,经济效益低下。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对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发展速度应略高于国民经济速度,预计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数量增长速度每年10%左右,到2005年,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预计为39000家左右。
根据2001年统计数据分析,在全国近3万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中,固定资产净值超过千万元的不足1000家,仅占4%;全国90%以上的印刷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装备较差,管理基础落后,经济效益低下。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对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发展速度应略高于国民经济速度,预计包装装潢印刷企业数量增长速度每年10%左右,到2005年,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预计为39000家左右。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数量预计每年增长速度不会突破3%。主要是考虑到其他印刷品中的票据、证件印刷应从严控制,采取有进有出的方法进行调整,重在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特别是超经营范围印刷的行为。到2005年,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预计为57000家左右。
关于“十五”后三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增长速度分别为3%、10%、3%的发展目标,是从全国范围来讲的。印刷业作为加工环节是与相关产业的发展配套的,因此《指导意见》附件所列出的各地印刷企业控制数量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结构特征及对印刷生产能力的需求等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在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发展印刷企业。
记者:《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推进印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政府是否有具体措施?
姜学中:推进印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技术进步需要综合企业自身条件、市场等多方面情况。政府鼓励并积极支持印刷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按照印刷企业属地管理的原则,为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印刷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前一阶段我们召开印刷行业内专家会议,报送了修订《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建议,争取进口高档印刷设备的优惠政策。鼓励印刷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不断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
记者:在《指导意见》中对印刷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有了新的要求,提出“所有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均应定期参加培训”,请问这项工作由谁来主持?主要内容是什么?期望达到怎样的效果?
姜学中:在2001年11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就对印刷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作了明确要求。审批设立印刷企业时,要求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岗位培训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具体请参看原文。所有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均应定期参加培训。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培养熟练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的印刷技术人才队伍,造就懂政策、善管理的印刷业经营管理专家,加强技术交流和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印刷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记者:《指导思想》对东、中、西部实行同样的控制比例,如何才能实现《指导思想》中关于“进一步调整印刷企业的地域布局”的目标?
姜学中: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就是我们在《指导意见》中给出的印刷企业数量控制指标不是一个硬性指标。举个例子说,西藏现有印刷企业31家,按全国统一调控比例到2005年底的控制数是44家,这并不意味着西藏到2005年底就只能增加13家印刷企业,如果当地经济发展对印刷生产能力有大量需求,印刷企业数量增长得快一点,突破了13家甚至翻一番也不是绝对不可,对全国总量调控不会有多大影响。相反,如果当地经济发展对印刷生产能力没有多少需求,也没有必要去大力发展印刷企业,少量增长或维持现有数量甚至负增长也是可以的。总之,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当然这有个前提,凡是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都要达到《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并且从整体上要能够很好的反映印刷业工艺技术、经济规模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因此,《指导意见》中对印刷企业数量控制指标是一个指导性的意见,从文件上看各地印刷企业数量增长比例是一致的,这就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的经济总量、结构特征和印刷业务发展状况进行适当调整。总的说,我们希望有条件的地区印刷业能够发展得快一点,这种发展不是简单的印刷企业数量的增长,而是印刷生产能力和印刷质量上的增长和提高。
记者:《指导意见》提出“2005年底,净资产、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印刷企业数应占印刷企业总数的10%以上”,是否有相关的政策保证目标的实现?
姜学中:为了使《指导意见》更具有操作性,我们增加了反映企业规模的指标。综合考虑,我们选取了净资产、销售收入两个指标来反映企业规模。并对北京、江苏、广东三个省市指标进行了测算,结果达到要求的企业,北京为6.83%,江苏为3.74%,广东为9.81%。根据测算的结果,我们提出了到2005年底,净资产、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印刷企业数应占印刷企业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0%。提出这一指标,主要是希望各地在审批新设立的印刷企业时,优先考虑投资规模大的企业,作为优化结构,促进发展的重要措施,把印刷企业做大。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