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2-12-19 18:12:08.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编:覃子喻
(3)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12月22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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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4.29倍,最近一个月的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9.51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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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12月15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位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12月15日总股本;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20个交易日均价÷(过去4个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累计归母净利润÷2022年12月15日总股本);
注5:鸿铭股份市盈率按照发行价40.50元/股、发行后总股本5,000.00万股计算。
注6:计算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了极值和异常值(斯莱克、新美星)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40.50元/股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29.51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低于剔除极值和异常值影响后的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6.19倍(截至2022年12月15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斯莱克、新美星、中亚股份、赛腾股份与发行人均属于自动化包装设备领域,其中新美星、中亚股份的包装设备主要为纸包装设备,但应用领域为液态包装;斯莱克主要从事金属包装装备的生产和销售;赛腾股份主要产品包括自动覆膜包装设备。由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不同,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应用领域、发展阶段等方面与公司均有不同,因此市盈率存在一定差异属正常现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应用领域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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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①发行人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客户,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纸包装盒生产设备行业是一个涵盖范围较为广泛的行业,公司定位于服务精品包装盒生产企业,专注于部分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细分领域,而较少涉足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竞争领域,通过差异化的策略参与市场竞争。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主要印刷包装盒生产企业,截至本发行与承销方案出具日,公司已开展稳定合作的印刷包装行业客户主要包括裕同科技、美盈森、金箭印刷、重庆海派、新洲印刷、PT.SatyamitraKemas Lestari(印度尼西亚)、Goldsun Packaging & Printing Joint Stock Company(越南)等。上述客户中,根据《印刷经理人》杂志发布的“2021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排行榜”,客户裕同科技(002831.SZ)排名第二,客户美盈森(002303.SZ)排名第七,PT.SatyamitraKemas Lestari系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SMKL。上述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消费电子、食品、化妆品、烟酒、服装服饰品牌的精品包装盒供应商。上述客户对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管理水平、设备稳定性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要求,相应的该等客户也愿意为其供应商提供合理的利润空间。
在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方面,公司不单纯追求产品产量的规模和产品种类的数量、不以广泛覆盖产品种类为目标,而是专注于寻求下游市场中最具价值的特定细分市场,并在该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持续投入资源进行研发,形成在细分领域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
②公司技术具有创新性,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包装机械主要从意大利、日本等世界机械设备制造强国进口。随着我国机械工业的崛起和伴随机械设备结构调整的大环境,国内包装机械企业逐渐突破了国际生产商垄断竞争格局,机械制造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如工作速度、定位精度、运行稳定性、自动化程度等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在国内企业中,公司较早地完成了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技术研发并实现规模化生产,2006年,公司自主研发的HM-ZD600系列产品开始上市销售,后续,公司陆续研发出HM-ZD240系列、HM-ZD6418系列、HM-ZD2418系列、HM-ZD350系列等智能包装设备及配套设备。公司依靠先进的技术工艺水平,部分产品在定位精度、生产速度、过胶方式等方面已基本达到甚至部分超过艾迈奇、日本府中等国际领先精品包装盒生产企业同类产品,实现了部分进口替代。
总体来看,虽然公司与上述可比公司均从事自动化包装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但是由于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技术水平、产品和客户结构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产品的销售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显著高于上述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因此公司技术溢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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