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2-12-19 18:12:08.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编:覃子喻
重要提示
1、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经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83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鸿铭股份”,网上申购代码为“301105”。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2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2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3,75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0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0.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1)24.7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3.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0.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2022年12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4.29倍。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T日)09:15-11:30、13:00-15:00。
2022年12月20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2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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