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接装纸印刷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2022-09-30 13:19:17.0 来源:襄阳卷烟厂 责编:覃子喻
- 摘要:
- 本招标项目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采购计划的决议》(鄂烟工董决〔2022〕20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采购计划的决议》(鄂烟工董决〔2022〕20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襄阳鸿琰公司接装纸印刷设备购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内容见下表。本项目主要购置一台“4+1”五色接装纸凹版印刷设备。包括以上内容的系统设计、采购、制造(集成)、检验检测、包装、储存、运输、装卸(吊装至安装地点)、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技术交底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1.2.1最高投标限价:457.95万元(含税)
1.2.2中标人数量:1家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招标人验收报告为准)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货物的部件有潜在缺陷和其他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免费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货物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80个自然日内交货,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影响)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7号。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工艺、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1.8.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未开封、未使用过的全新(拆封的一律退回)设备,并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最低配置要求。
1.8.2凡本项目技术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优化设计、试验和安装,满足招标人当前和未来可能存在的功能需求。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任何替代指标都应不低于本项目技术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要求。若本要求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8.3货物属于国外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货物,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1.8.4中标人在货物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货物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中标人应赔偿。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具备生产制造和供应保障本次标的物的能力;(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2.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凹版印刷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一张银行收款凭证予以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获取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登陆“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进入“电子服务系统”,按照“操作指引”完成获取。文件获取窗口联系电话:027-87273107。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9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9号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430077
联系人:万经松、袁海涛、周宇
电话:027-87273626
招标人:襄阳市鸿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工程部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17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10-307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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