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明码标价
2014-04-22 09:00:59.0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责编:严影
- 摘要:
- “未来采购部门将制定相关的细则落实绿色采购制度”,市法制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实施该办法所需的各项配套制度应当自办法公布之日起1年内制定完成。
【CPP114】讯:商品过度包装正在制造越来越多的垃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的城市固体废弃物中,包装物的比例超过三成。该如何有效杜绝过度包装?这是全国各地都为之头疼的难题。
广州给出的答案是,激活消费者的“选择权”,通过消费者来抵制商品过度包装。近日,《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10月1日实施,届时商品与包装将分开销售,并明码标价。
对此,广州市法制办相关人士指出,《办法》以源头控制为出发点,以建立“分开销售、自主选择”的创新机制为突破口,采用约束性与鼓励性并举的办法,全面规范,综合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难题。
外地商品入穗销售需调整产品包装
“现在一个小补品,用了几个大盒子包装,非常浪费!”在市法制办相关人士看来,过度包装是人为地制造垃圾。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约1600万吨。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举例指出,目前我国一年约生产8亿件的盒装衬衫,8亿只包装盒需要用纸24万吨。如果以直径10厘米的大树为标准计算,每7棵树可以制1吨纸,8亿只包装盒就相当于要砍伐168万棵大树。但是衬衫大部分是属于消费者自用的商品,衬衫的包装盒在消费者购买的同时就成为了包装垃圾。“这相当于光是衬衫包装一项,我们一年就浪费了一整片森林。”
为了抵制过度包装,《办法》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商品,除初始包装外,实行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与商品分开销售的独立包装应当明码标价。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通过设计、生产、销售不同类型的独立包装物、设置商品包装价格差等方式,增加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选择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外地企业产品要进入广州市场,也必须根据《办法》内容重新调整产品包装。《办法》也提到,商家在进货时,应与供货商明确约定商品包装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并在收货时进行核查。
如违反规定,独立包装不明码标价的,将由物价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认为,“分开销售”是对传统商品销售模式的一个重大的突破与挑战,要有效实现“分开销售”,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改变营销策略,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不同的商品属性设计不同档次的包装,配置不同数量的包装,注重以商品质量而不是商品包装竞争。
给月饼、粽子等商品包装加上“紧箍咒”
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是容易出现过度包装的商品。因此也得到了《办法》的“重点关照”—广州将细化上述商品的包装标准,进行重点监管。
“一盒月饼净重可能才1斤,其包装如果达到两三斤,那显然不行。”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表示,基于这样的考虑,他们就在《办法》中明确,“月饼、粽子、酒类、保健食品包装的重量,除初始包装重量外,不得超过商品的净重。”
“限重”,其实是给月饼、粽子等商品包装加的第一道“紧箍咒”。第二道紧箍咒则是:限价。
不过,记者注意到,《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曾要求标明外包装占商品价格比例,最终出台的《办法》却将这一个规定拿掉了。上述负责人对此给出的解释是,企业认为这在实操中会有很多麻烦,因而做了上述调整。最终,《办法》明确,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成本总和,除初始包装成本外,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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