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为何出现并购潮?
2013-12-20 11:48:15.0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我国文化产业正在兴起一股并购潮。阿里巴巴集团收购音乐网站虾米网;百度以3.7亿美元收购PPS视频业务;浙报传媒34.9亿元收购盛大边锋浩方;阿里巴巴2.94亿美元收购高德28%的股份;华谊兄弟以6.72亿元购买银汉科技50.88%的股权;华策影视以16.52亿元收购上海克顿文化传媒……
【CPP114】讯:我国文化产业正在兴起一股并购潮。阿里巴巴集团收购音乐网站虾米网;百度以3.7亿美元收购PPS视频业务;浙报传媒34.9亿元收购盛大边锋浩方;阿里巴巴2.94亿美元收购高德28%的股份;华谊兄弟以6.72亿元购买银汉科技50.88%的股权;华策影视以16.52亿元收购上海克顿文化传媒……这股方兴未艾的并购热潮将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未来的文化产业版图,中国版的“文化产业航母”很有可能通过并购这一方式而出现。
资本的嗅觉是最灵敏的,并购潮的出现往往意味着文化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项目获得了青睐。手机游戏、影视制作、网络广告、网络视频、网络地图之所以成为并购的重点,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一大顽疾就是“弱、小、散、乱”,市场集中度差、整体实力弱。目前,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一家出版集团也不过6%的市场份额;没有一家影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能超过10%;绝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近年来,通过上市和并购,这一现象有所改观。不过,因为IPO首次公开募股暂停了一年,上市融资这一渠道暂不可行,所以并购就成为众多文化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的选择。通过并购,既可以扩大既有优势,也可以直接杀入自己尚未开展的业务,对于改变我国文化企业业务单一、抗风险能力差的弱点,可谓对症下药、立竿见影。随着并购规模的扩大,我国未来很有可能出现类似迪斯尼集团那样的覆盖全产业链的巨型文化企业。
但纵观2012年以来的100多起并购案,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并购发生在民营企业之间,90%以上是民营并购民营,民营收购国有或国有收购民营的案例并不多。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必须承认,在新的文化消费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创新不足、能力不够、素质不佳,所占市场份额远远低于民营企业。这一点在互联网领域特别突出,影响巨大的微博、微信都是民营企业开发运营的;手机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广告等极具发展潜力的领域罕见国有资本。国有文化企业在出版、影视等传统文化产业较具优势,但传统文化产业正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冲击,发展速度远不及新兴文化产业。没有梧桐树,自然很难引来金凤凰。文化产业并购案较少出现在国有文化企业,这是重要原因。
体制和观念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因素。虽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乃至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强调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但显然,跨行业比较容易,而跨地区和跨所有制就很难。随着各省相继成立出版集团、演艺集团和传媒集团,文化产业的区域壁垒不仅没有减弱和消除,反而有强化的趋势,全国统一的大文化市场尚未形成。就观念而言,许多人认为,国有文化企业属于国家队,所以对于民营并购国有,存在抵触心理。
其实,国有也罢、民营也罢,只要在中国经营,就都是中国企业。我们应该按照中央的部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实践已经证明,并购是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条捷径,我们希望未来更多的并购发生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把二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共同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
资本的嗅觉是最灵敏的,并购潮的出现往往意味着文化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项目获得了青睐。手机游戏、影视制作、网络广告、网络视频、网络地图之所以成为并购的重点,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根本原因。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的一大顽疾就是“弱、小、散、乱”,市场集中度差、整体实力弱。目前,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一家出版集团也不过6%的市场份额;没有一家影视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能超过10%;绝大多数文化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近年来,通过上市和并购,这一现象有所改观。不过,因为IPO首次公开募股暂停了一年,上市融资这一渠道暂不可行,所以并购就成为众多文化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的选择。通过并购,既可以扩大既有优势,也可以直接杀入自己尚未开展的业务,对于改变我国文化企业业务单一、抗风险能力差的弱点,可谓对症下药、立竿见影。随着并购规模的扩大,我国未来很有可能出现类似迪斯尼集团那样的覆盖全产业链的巨型文化企业。
但纵观2012年以来的100多起并购案,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并购发生在民营企业之间,90%以上是民营并购民营,民营收购国有或国有收购民营的案例并不多。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必须承认,在新的文化消费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创新不足、能力不够、素质不佳,所占市场份额远远低于民营企业。这一点在互联网领域特别突出,影响巨大的微博、微信都是民营企业开发运营的;手机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广告等极具发展潜力的领域罕见国有资本。国有文化企业在出版、影视等传统文化产业较具优势,但传统文化产业正面临着数字化转型的冲击,发展速度远不及新兴文化产业。没有梧桐树,自然很难引来金凤凰。文化产业并购案较少出现在国有文化企业,这是重要原因。
体制和观念也是导致这一现象的因素。虽然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乃至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强调要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但显然,跨行业比较容易,而跨地区和跨所有制就很难。随着各省相继成立出版集团、演艺集团和传媒集团,文化产业的区域壁垒不仅没有减弱和消除,反而有强化的趋势,全国统一的大文化市场尚未形成。就观念而言,许多人认为,国有文化企业属于国家队,所以对于民营并购国有,存在抵触心理。
其实,国有也罢、民营也罢,只要在中国经营,就都是中国企业。我们应该按照中央的部署,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实践已经证明,并购是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一条捷径,我们希望未来更多的并购发生在不同所有制之间,把二者的优势结合起来,共同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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