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破解政策:如何让民资爱文化
2012-07-30 08:27:37.0 来源:人民日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文化部16日召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座谈会,邀请专家和民营文化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玻璃门”或者“弹簧门”问题。
【CPP114】讯:文化部16日召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座谈会,邀请专家和民营文化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民营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玻璃门”或者“弹簧门”问题。
日前下发的《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推进民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视同仁”难落实
王红丽(小皇后豫剧团团长):很多民营院团在夹缝中求生存,中央的政策虽然说要一视同仁,但是落实起来却仍有距离。河南“政府买单、文化下乡”的扶持项目对国有院团上不封顶,一年演好几百场,一场1.5万元。但这些扶持,民营院团要不断争取才能分到一杯羹。
孙小娟(北京环铁时代美术馆馆长):民营文化企业的从业人员,看重的不仅是赚钱,还有身份和名声。很多民营企业的人才流失率是非常高的,培养了一两年的人才,说不定哪天就跳槽了。留不住人的窘境,不仅跟企业内部的管理有关,也是民营企业的身份缺失所致,如果能够给他们一个与国企员工同等的职称评定,这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将是颗定心丸。
点评:虽然近年政府逐步开放了投资准入门槛,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在占有文化资源和享受国家政策等方面仍不平等。文化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和主体在民间。因此,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清理各种对民营文化企业进入文化领域的限制性法规,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
——齐勇锋(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政策链接:对民营文化企业在立项审批、投资核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对民营文化企业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标准和程序。
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民办机构及民间文化团体人才队伍建设,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带动民间文化人才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恶性竞争难止戈
周立(红樱束女子打击乐团团长):国内文艺团体在国际市场中的恶性竞争问题已经不容忽视,甚至可以说“惨不忍睹”。曾经看到文化部的一份资料,提到一场杂技在国外的平均票价是50欧元,即便销售火爆、座无虚席,中国的团体可能连1000欧元都拿不到,利润的大头全部被中间商截取了。这是我们“自相残杀”的结果。在这方面希望政府部门能制止不当竞争,稳定价格。
朱克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主席):确实,许多国家演出行业之间都是互相合作、彼此保护,中国团体更多是通过压价赢得市场。希望通过行业协定来规范这种乱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业协会由于缺乏处罚权而缺少约束力,更像是文明公约,应当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
点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恶性竞争的问题表明,我国文化市场还存在着法制不健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缺位、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发育不良的问题。为此,要加快文化立法,积极培育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
——齐勇锋
政策链接: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努力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扩大我国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
加强文化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学会、联盟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的积极作用。
融资规模难达到
赵永庄(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兼总经理):与中石化等垄断型企业相比,文化企业肯定都是些小微企业,如果通盘考虑的话,文化企业要达到上市的规模肯定难之又难。所以在上市融资的标准上,可以给文化产业一个特殊的标准,不一定非要跟那种大企业去比。符合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建议文化部向证监会进行推荐和请求支持。
日前下发的《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一大亮点,就是推进民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视同仁”难落实
王红丽(小皇后豫剧团团长):很多民营院团在夹缝中求生存,中央的政策虽然说要一视同仁,但是落实起来却仍有距离。河南“政府买单、文化下乡”的扶持项目对国有院团上不封顶,一年演好几百场,一场1.5万元。但这些扶持,民营院团要不断争取才能分到一杯羹。
孙小娟(北京环铁时代美术馆馆长):民营文化企业的从业人员,看重的不仅是赚钱,还有身份和名声。很多民营企业的人才流失率是非常高的,培养了一两年的人才,说不定哪天就跳槽了。留不住人的窘境,不仅跟企业内部的管理有关,也是民营企业的身份缺失所致,如果能够给他们一个与国企员工同等的职称评定,这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将是颗定心丸。
点评:虽然近年政府逐步开放了投资准入门槛,国有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在占有文化资源和享受国家政策等方面仍不平等。文化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和主体在民间。因此,要按照《意见》的要求,清理各种对民营文化企业进入文化领域的限制性法规,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
——齐勇锋(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
政策链接:对民营文化企业在立项审批、投资核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对民营文化企业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标准和程序。
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民办机构及民间文化团体人才队伍建设,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带动民间文化人才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恶性竞争难止戈
周立(红樱束女子打击乐团团长):国内文艺团体在国际市场中的恶性竞争问题已经不容忽视,甚至可以说“惨不忍睹”。曾经看到文化部的一份资料,提到一场杂技在国外的平均票价是50欧元,即便销售火爆、座无虚席,中国的团体可能连1000欧元都拿不到,利润的大头全部被中间商截取了。这是我们“自相残杀”的结果。在这方面希望政府部门能制止不当竞争,稳定价格。
朱克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主席):确实,许多国家演出行业之间都是互相合作、彼此保护,中国团体更多是通过压价赢得市场。希望通过行业协定来规范这种乱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业协会由于缺乏处罚权而缺少约束力,更像是文明公约,应当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
点评: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恶性竞争的问题表明,我国文化市场还存在着法制不健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缺位、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发育不良的问题。为此,要加快文化立法,积极培育行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
——齐勇锋
政策链接: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努力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扩大我国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
加强文化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学会、联盟等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的积极作用。
融资规模难达到
赵永庄(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兼总经理):与中石化等垄断型企业相比,文化企业肯定都是些小微企业,如果通盘考虑的话,文化企业要达到上市的规模肯定难之又难。所以在上市融资的标准上,可以给文化产业一个特殊的标准,不一定非要跟那种大企业去比。符合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建议文化部向证监会进行推荐和请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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