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召开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会议
2012-05-11 09:20:20.0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责编:王岑
- 摘要:
- 5月4日上午,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在长沙组织召开全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建主持会议,传达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纲关于我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的重要批示,并作了重要讲话。
【CPP114】讯:5月4日上午,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在长沙组织召开全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侯建主持会议,传达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纲关于我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的重要批示,并作了重要讲话。局印刷复制管理处负责人传达了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环境保护部《关于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对我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全省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租型)单位、印制企业、发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通知》明确,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包括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所有教科书。目标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各地使用的绿色印刷中小学教科书数量占到本地中小学教科书使用总量的30%;再经过1-2年,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全覆盖。从今年秋季开始,各省(市)可从中小学国家课程或地方课程中选取部分课程的教科书试点实施绿色印刷,并将绿色印刷作为中小学选用教科书的必备条件。
会议要求,实施绿色印刷的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租型)单位,必须委托获得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科书。中小学教科书印制企业,要积极采用绿色环保的印刷设备和原辅材料,确保中小学教科书符合绿色印刷产品质量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提前安排、落实生产计划,确保中小学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为保障落实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工作任务,根据会议部署,出版物质检部门在今年将把绿色印刷出版物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抽查,从2013年开始每年将组织不少于20次的针对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的质量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有关部门将予以更换,并追究相关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的责任。对不遵守绿色印刷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租型)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调整或者取消其出版(租型)中小学教科书资质;对不按绿色印刷标准要求印制中小学教科书的印刷企业,将取消其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不得再承接中小学教科书印制任务。会议规定,新闻出版、教育、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绿色印刷的任何费用。
侯建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意义,大力推进绿色印刷工作。各出版(租型)单位、印刷企业和发行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保证公民权益、保护环境方面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势在必行,不可逆转,必须大力推进,逐步扩大,最终达到全覆盖。二要坚决执行《通知》精神,监督落实到位。我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要按《通知》规定的范围、时间、目标任务和局党组的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我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总量的30%要实施绿色印刷。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绿色印刷实施工作不走样、不变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绿色印刷标准在各出版环节落实到位,保证绿色印刷中小学教科书的产品质量。确保在推进绿色环保印刷的过程中,各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绿色印刷的任何费用,进而增加家长负担。
《通知》明确,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包括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所有教科书。目标是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各地使用的绿色印刷中小学教科书数量占到本地中小学教科书使用总量的30%;再经过1-2年,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全覆盖。从今年秋季开始,各省(市)可从中小学国家课程或地方课程中选取部分课程的教科书试点实施绿色印刷,并将绿色印刷作为中小学选用教科书的必备条件。
会议要求,实施绿色印刷的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租型)单位,必须委托获得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科书。中小学教科书印制企业,要积极采用绿色环保的印刷设备和原辅材料,确保中小学教科书符合绿色印刷产品质量要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提前安排、落实生产计划,确保中小学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为保障落实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工作任务,根据会议部署,出版物质检部门在今年将把绿色印刷出版物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抽查,从2013年开始每年将组织不少于20次的针对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的质量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有关部门将予以更换,并追究相关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的责任。对不遵守绿色印刷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出版(租型)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调整或者取消其出版(租型)中小学教科书资质;对不按绿色印刷标准要求印制中小学教科书的印刷企业,将取消其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不得再承接中小学教科书印制任务。会议规定,新闻出版、教育、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绿色印刷的任何费用。
侯建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意义,大力推进绿色印刷工作。各出版(租型)单位、印刷企业和发行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到,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保证公民权益、保护环境方面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势在必行,不可逆转,必须大力推进,逐步扩大,最终达到全覆盖。二要坚决执行《通知》精神,监督落实到位。我省中小学教科书实施绿色印刷工作要按《通知》规定的范围、时间、目标任务和局党组的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我省2012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总量的30%要实施绿色印刷。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保证绿色印刷实施工作不走样、不变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绿色印刷标准在各出版环节落实到位,保证绿色印刷中小学教科书的产品质量。确保在推进绿色环保印刷的过程中,各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绿色印刷的任何费用,进而增加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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