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月起超市出售食用粮 包装须有出厂日期
2006-06-26 09:16:50.0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内超市、粮油店中出售的食用粮包装物上应载明粮食品种、等级、厂名厂址、出厂日期和联系电话等。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粮食收购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应当经过法定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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