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包装如何规范,无烟奥运路在何方?
2007-08-13 00:00:00.0 来源:烟草在线据新浪网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35岁的刘胜江吸南京牌卷烟15年,牙齿暗黄。最近,他把销售卷烟的北京国华商场和南京卷烟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洗牙费350元并道歉。
7月2日,原、被告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
法庭上,被告代理人指责身为法学教师的原告“玩法律游戏”:“如果你认为吸烟导致你精神受损,应该去看精神科医生。”刘老师对此付之一笑,他论证的中心思想是:香烟包装上的健康警示语不能提醒消费者烟草的危害。
首先,“吸烟有害健康”几个字的大小和所处位置不醒目。其次,警示语中没有对牙齿损害的说明,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对于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做出明确的警示。原告15年前在不知牙齿可能变黄的情况下开始吸烟,上瘾后虽然明知吸烟对牙齿和身心有严重损害,却无法戒掉只能继续,成为饱受烟草折磨的受害者。第三,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公约》要求烟草制品包装上的健康警示语“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以上,但不应少于30%”。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出口澳大利亚的中华牌卷烟的包装。与国内销售的同一品牌香烟相比,包装增加了令人厌恶的黄色牙齿和癌变器官的图片。
被告的回应理直气壮。第一,“吸烟有害健康”的标注符合法律。第二,被告有主观过错,比如牙齿变黄后仍然吸烟。第三,中国不是澳大利亚。第四,如何证明吸南京牌香烟与原告牙齿变黄之间的因果关系?
10天后,法院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书认为:“‘吸烟有害健康’已概括说明吸烟会对人体各器官系统造成损害。原告关于烟盒上没有吸烟会使牙齿变黄警示性标语的述称是对‘吸烟有害健康’的狭隘认知。”
官司打不赢在意料之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系研究生蒋娜告诉笔者:“我们想通过诉讼推动烟草厂商按照《公约》要求在烟盒上做出足够的警示标志。这是公益诉讼,目的是呼唤更多人推动烟草控制运动。”
刘胜江说:“吸烟与被动吸烟者的权益在我国处于真空状态,法律关系十分模糊。一般人不会打这样的官司,因为成本太高。”
国外的烟草官司打了几十年,而且赔偿金额越来越惊人。但是,国内的烟草诉讼实在凤毛麟角,胜诉更是希望渺茫。法庭上双方的较量折射出法庭外各利益集团的博弈与制衡。7月2日开庭时,能容纳40多人的审判庭几乎座无虚席。疾病控制中心和烟草专卖局的人都到了,还有特意从云南某烟厂远道赶来“了解政策新动向”的人。
政府的尴尬角色
全世界最大的烟草市场和最难攻克的烟草控制阵地都在中国,因为3.5亿中国人吸烟。近年来,国内外追逐自由贸易和保护健康权利的两支力量都在不断成长中加紧行动步伐。我国政府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两年后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两个行为都是顺应世界潮流、融入国际体系、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合理选择。
但是,WTO意味着开放市场,烟草业的对策是提高行业竞争力。
高利润加上垄断制度安排让国家受益,财政收入的近1/10曾一度仰仗烟草。各行业上缴利税排行,烟草曾稳居榜首10余年,最近几年才让位于海关。烟草利税总额不断增长,2000年突破千亿以来,2006年达到2900亿,占当年国家财政收入的7.4%。国家烟草专卖局7月中旬公布的数据显示,行业今年上半年实现工商利税2061亿,比去年同期增长26%。政府考虑烟控时,不可能忽视几千亿的收入。
同时,政府还要考虑另一件头疼事——国际烟草巨头虎视眈眈。国内烟草的高利税建立在专卖体制上,自由贸易的触角已经进入中国,《反垄断法》草案已经提请人大审议,国内外呼吁打破行业垄断的声音日渐强大。
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学者汪立军曾在一大型烟草集团工作10余年,目前研究中国烟草国际化经营战略。他认为:“中国烟草市场早晚要松动,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加入WTO后很快取消了烟草专卖制度。中国即使开放1%的市场份额也是了不得的事情,因为这1%很可能是烟草市场利润最丰厚的高端层面。”
“全面提高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力”正是政府制定的行业策略。与此同时,政府还要积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证人民健康,维护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权衡利弊之余,人们发现政府的地位甚为尴尬。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