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运输包装须贴“CIQ”标志
2007-08-08 00:00:00.0 来源:东南早报 责编:中华印刷包装网
9月1日起,出口食品须在运输包装上加贴检验检疫标志(“CIQ”标志),否则将不允许出口。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决定对所有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但对于运输包装无法加施标志或散装食品则不作要求。
公告指出,所有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并加施检验检疫标志,以便追溯。
根据公告,需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及其制品、畜禽、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肠衣、蛋及蛋制品、食用动物油脂等等。
据了解,“CIQ”标志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标志,说明产品是正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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