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进口货物木质包装国际标准下月启用
2005-12-22 10:12:00.0 来源: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责编:飞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所有进境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实行国际检疫标准。由于对外贸易中,出于运输和承托强度的考虑,70%至80%的货物都采用木质包装,因此,对进口企业的影响十分广泛。而如今距正式实施只有十天的时间,检验检疫负责人提醒,进口企业应抓紧时间与境外供应商沟通,避免木质包装不符合新标准要求,而影响货物正常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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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适用所有进口货物
木质包装属于高风险产品,如果除害处理不严格,很容易携带有害生物,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危害。目前在我国,每年随木质包装传入被称为“松树癌症”的松材线虫已传播至六省,给我国生态环境和经济带来很大损失。为应对外来生物入侵的威胁,我国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所有进口货物,无论其来自任何国家和地区,只要使用了木质包装,就必须由当地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来自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货物也不例外。
对企业影响相当广泛
据介绍,IPPC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的简称,该组织为了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特地制定《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目前该规则已被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采纳。
据了解,在此之前,入境货物报检时仅有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的木质包装需要提供官方检疫证书,证明已经过检疫处理。新标准实施后,这一范围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从另一方面看,新标准对木质包装的定义也进一步明确为:“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基本上涵盖国际贸易中所有常见的木质包装种类,由此可见,国际标准的采用,对企业影响相当广泛。
除此之外,我国检验检疫部门还对入境木质包装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严把检疫处理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对进境货物不如实申报木质包装检疫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截获活的有害生物的,检验检疫机构将监督实施除害处理、销毁处理或连同货物作退运处理,所需费用由货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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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已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确保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目前我国已经根据贸易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的先后顺序,陆续对输往新西兰、澳大利亚、欧盟、加拿大、美国等13个国家的货物木质包装根据国际标准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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