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对皮鞋包装标识实施新标准
2005-12-21 08:52:00.0 来源:中国鞋网 责编:jy
从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中国“皮鞋”新标准已经开始实施,新标准在鞋盒上规定了生产企业应标注的内容:包括厂名、厂址、邮政编码、商标;进口鞋应有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国内地址。进口鞋应注明原产地;产品名称应注明鞋帮材料如:牛皮、二层革、织物等;货号、产品等级;鞋的颜色;采用的标准。
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以上标识是否齐全,特别是产品名称栏内鞋面材料的标注,是天然皮革,还是二层革、合成革,并且注意保存好购物发票,以备出现问题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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