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秩序 维护合法权益!苍南查处多起非法印刷经营行为
2022-10-12 16:00:24.0 来源:苍南网 责编:覃子喻
- 摘要:
- 今年以来,全县非法印刷已立案25起,罚款30余万元,没收非法印刷品20余万张,其中刑事立案1起,刑拘3人。
【CPP114】讯:苍南县作为印刷大县,印刷业蓬勃发展,发展势头良好,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少数印刷企业未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只顾贪图眼前经济利益,从事一些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规范印刷业市场,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县近年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一批非法印刷经营活动。今年以来,全县非法印刷已立案25起,罚款30余万元,没收非法印刷品20余万张,其中刑事立案1起,刑拘3人。
案例一
苍南县钱库镇温州某文具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钱库镇的温州某文具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印刷装订加工《小学语文同步拼音练字帖1-3年级练字必备》(校园专供)、《5-6年级小学语文同步练字帖》等30余种字帖,共28万余册。查获的字帖经温州市新闻出版局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2022年7月28日,苍南县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温州某文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二
苍南县金乡某纸塑工艺品厂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2022年2月9日,位于苍南县金乡镇的苍南县金乡某纸塑工艺品厂,在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装订制作封面为橘色和绿色两种台历共3500本。苍南县金乡某纸塑品厂被依法取缔,以没收印刷品橘色和绿色两种台历3500本、没收用于印刷活动机器设备1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670元及并处罚款人民币683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印刷业管理条例》指出:印刷经营活动,是指经营性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活动。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制度。未依照规定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案件一和案件二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权予以取缔,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浙江某印务有限公司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案
2022年5月7日执法人员查获苍南县钱库镇万洋创业园浙江某印务有限公司车间内正在印刷加倍佳棉签外包装袋印刷品,该公司无法出示印刷品委托印刷相关证明材料。浙江某印务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印刷业管理条例》指出:印刷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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