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8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被暂停!
2016-02-23 15:43:04.0 来源:cpp114 责编:_s
- 摘要:
- 近日获悉,推行了8年之久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被叫停。这一事件起源于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总局发布的两个公告,宣布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码。
那么,这一制度究竟因何而建?
2008年4月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加强药品的电子监管。所有药品都将拥有“身份证”,药品包装上的监管码将在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中为其验明正身。从当时发布的信息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能够实现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此外,由于是全国统一的条码系统,遇到有问题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能够迅速追溯和召回,还可以做到信息预警。
对于这样一套监管系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药品包装上增加电子监管码,有粘贴和印刷两种方式,粘贴一个电子监管码大概需要1分或2分钱,印刷一个电子监管码的成本则更低,仅2厘左右。药企也只需要在产品的生产线上增加一个设备,通过这个设备把条码激活,进入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监控网络,这样的设备费用在五六万元。
尽管也有企业反对,但这一制度还是推行了下来,而且执行了八年。一些成规模的药企也都早已引进了相关设备,对于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保证了药品的货真价实!
就在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的1号文件还是《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但春节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就被暂停。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说法,这主要是因为既有的电子监管码政策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
据悉,修订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3月23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从2月23日起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xuxy@cf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反馈意见”。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883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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