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赌男子联合拜把兄弟出租屋印刷假币累计75万余被诉
2015-01-05 10:44:05.0 来源:正义网 责编:周艳平
- 摘要:
-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山东省龙口市男子王兵就毁在了他的发财梦上。因赌博加吸毒欠了外债,原本开着小店的王兵一心想着赚大钱。为实现千万身家的梦想,王兵把店铺转让,联合自己的拜把兄弟,雇了2名网友,购买彩色打印机、烫金机等设备,在龙口市某小区租房批量印制面额为5元、10元的假币,累计超过75万元。通过QQ群,这些假币被销往广州、大连、陕西等地。就在王兵幻想着假币可能给自己带来的收益中时,这个造假窝点被警方一举捣毁,王兵方才从“梦中醒来”。近日,王兵等5人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被龙口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8台打印机开足马力印假币,样品包进小广告发往外地
虽然印制始终不成功,但王兵并未因此放松警惕。为减少外界怀疑,王兵指使张戎在别处另租一处民居,张戎、郝圣和“成成”三人连同伪造人民币的相关设备一起转移到了新“基地”。
有了新家,王兵加快了印制进程。一个印制假币的小作坊成形了。该作坊共有3台台式电脑、22台彩色打印机,但打印机中有4台出现问题不能工作,最终剩下18台。为能早日印出仿真度高、颜色不失真的假人民币来,这18台打印机24小时不断地试验调整,张戎等三人也在出租屋里轮流休息,看着这18台机器连续工作。
事情总算有了好转,王兵他们印制的假币可以拿到市场兜售。假币做好后,王兵等人以10元票面假币每张2.5元至3元的价格销售。广州的“猫头”负责介绍买家,张戎把打印出来的假币样品通过快递发送给买家看。这个过程,张戎煞费苦心。他将假币样品夹放在扒鸡小广告里,通过不同的快递公司,随便编一个收件人的名字邮寄。
显然,通过“猫头”这一中介,不能满足王兵的需求。王兵开始探求新的销路,在网上,他加入了一个卖假币的QQ群。在这里,王兵找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不过因王兵等人印的假币仿真度低,张戎和王兵做了两手准备,一边从网上买假币倒卖,赚取差价;同时,加紧调试作坊工艺,低价出售印制的假币。
王兵万没想到,他的“后院”起火了。关键时刻,“成成”逃走了。因为总是做不出和买来的假币相似度一样高的钱,“成成”担心遭到报复,于2014年6月3日凌晨跳卫生间的窗户逃走了。没了“成成”,张戎和郝圣只得自己动手。
就在“成成”逃走的第4天,警察来了。6月7日晚,这个假币窝点被小区保安发现,保安及时报警,郝圣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
帮忙未取报酬的也一并被抓,涉嫌伪造货币5人被公诉
张戎得知事情败露,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逃跑的“成成”在2014年7月16日被抓获,王兵则于同年7月31日被抓。此外,帮助“成成”做假币样品但是没拿报酬的景芳芳,也因涉嫌伪造货币罪于8月8日被龙口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21日,5人因涉嫌伪造货币罪,被龙口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自2014年5月到6月8日,王兵、张戎、“成成”、郝圣采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假币的方式,共伪造2005版人民币金额共计75万余元。其中10元面额的假币75253张,金额752530元;5元面额的假币482张,金额2410元。
龙口市检察院认为,根据刑法第170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嫌疑人王兵、张戎、“成成”、赫圣、景芳芳均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均无影响羁押的疾病,有继续羁押的必要。
虽然景芳芳辩称其没有伪造货币的故意,也没有参与伪造货币犯罪行为的实施。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景芳芳制造人民币版样并提供给“成成”,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放任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亦构成伪造货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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