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军:让税收杠杆撬动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
2014-12-02 09:34:23.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责编:顾颖莹
- 摘要:
-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发展,不断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创造了相对于其他行业的综合税收优势,极大地促进了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发展。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准确把握这一系列涉及新闻出版税收政策,对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多种资本的优势,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于新闻出版行业来说,在未包括数字出版、版权贸易与代理、行业服务与其他新闻出版业务企业的情况下,民营企业所占比重已超过了83%。印刷复制和出版物发行企业中的许多为非国有企业,两者从业人数占到全行业的90%以上。但目前,非国有出版发行企业在投资经营中还受到许多不合理的限制,难以与国有出版企业平等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挫伤了非国有出版发行企业参与出版产业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调整税收政策,坚决打破“玻璃门”,为非国有企业进入出版产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
加强对新兴出版传媒企业的税收扶持
当前,网络和数字技术裂变式发展,带来媒体格局的深刻调整和重大变化,新兴媒体发展之快、覆盖之广超乎想象,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新兴媒体获取信息,传统出版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是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也将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新兴出版传媒企业。由于新兴出版传媒企业融合多种行业的特点,行业认定不会十分清晰。这必然导致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出现“真空地带”。因此,应尽快明确这些新兴出版传媒企业认定办法,进而出台相应的税收政策。
支持新闻出版走出去的税收政策有待加强
推动新闻出版走出去,是我国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核心是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产品、企业和资本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增强我国文化的软实力。目前,实施新闻出版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新闻出版企业境外投资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尽管在税收支持政策方面,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比如,出版物的出口报关、退税等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有效执行。而在新闻出版企业境外投资,建社、建店、建厂等方面,只有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做好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2号)作为一个指导性依据,缺乏针对性的税收支持。因此,需要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精细化的税收政策扶持。
加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步伐,避免重复征税
新闻出版业具有生产和服务双重特征。新闻出版单位购买版权来出版出版物,这就需缴纳增值税,而转让版权提供出版服务又要缴纳营业税。在这种税制安排下,新闻出版单位外购的版权所含营业税无法进入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重复征税问题。这一问题需要从制度设计上,即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予以解决。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但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仍只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试点,当前亟须进一步加快改革进程,将新闻出版业纳入试点范围,从根本上消除新闻出版业重复征税的问题。
(作者系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 相关新闻:
- ·浙江加快走出去去年输出版权322项 2014-10-29 10:35:18.0
- ·美国第二大报业集团寻买家 新闻出版业吃紧 2014-10-10 09:01:48.0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