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30 11:14:0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编:严影
- 摘要:
-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合营方本次拟变更的出资方式及比例情况:
根据合营方的实际情况及其意愿,合营方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和余谈阵所持有的2项发明专利技术,经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显示:
[注]根据相关协议,苏州江南航天机电[-0.43%]工业有限公司仅在共同申请专利中享有相应的名誉权而不享有其他任何权利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亦不得对北京银海世纪进行任何限制或提出任何要求。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自然人余谈阵所拥有的及共有的专利权部分评估价值合计为2,968万元,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所共有的专利权部分评估价值为812万元。
经众大包装设备的各出资方协商确定,余谈阵以其持有的上述专利权作价2,938万元,作为其对众大包装设备的出资,替代其原来对众大包装设备的现金出资,其出资比例亦同时调整为39.17%;北京银海世纪以其持有的上述专利权作价812万元,作为其对众大包装设备的出资,替代其原来对众大包装设备的现金出资,其出资比例亦同时调整为10.83%。同时浙江众成对合营企业众大包装设备的出资比例及方式均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合营企业众大包装设备的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经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由于目前对公司出资变更管理规定的限制,本次合营方出资方式及比例的变更无法通过一次性变更登记的方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的办理。因此,只能采取先由合营方余谈阵先增资,再由合营方北京银海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和余谈阵减资的方式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增资程序办理前后出资方式及比例等变更如下:
减资程序办理前后出资方式及比例等变更如下: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营方对合营企业众大包装设备出资方式及比例的变更不涉及合营企业众大包装设备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的变更,同时公司对合营企业众大包装设备的出资比例及方式亦均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变更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不影响公司在众大包装设备中享有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2、在本次变更过程中,合营方将其拥有的与包装设备有关的专利技术纳入到合营企业中,并且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的相关专利技术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出资,有利于提高合营企业的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合营企业的竞争优势。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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