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未来重点发展新闻出版等七类文化产业
2013-09-16 14:59:31.0 来源:温州商报 责编:陈莎莎
- 摘要:
- 温州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七类文化产业。9月13日,温州市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大会。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在会上说,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身文化产业。
影视动漫:有奖励有优惠
创作扶持方面,影视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动漫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分别再增加扶持资金20万元、10万元。
奖励方面,电视连续剧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和市级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每集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电影在国内院线或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动画片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和市级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分别按2000元/分钟、1000元/分钟和500元/分钟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海外知名影视评选中获奖或在境外主流媒体上播出的动漫作品,最高可给予100万元奖励。作品获市级以上奖项也有不同额度的奖励。
除享受一般文化企业相关优惠之外,影视动漫企业还可享受其他财税优惠政策。
文艺精品创作:加大了前期扶持力度
我市此次加大了对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前期扶持力度。对列入市级重点题材的艺术作品进行前期扶持,扶持资金分为创作、生产、推广三个阶段分批拨付给主创单位或个人。
对列入市级重点题材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动漫、广播剧、音乐、舞蹈、曲艺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艺术作品都可以扶持,扶持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扶持标准作了规定,如文学作品扶持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戏剧作品扶持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等。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实行申报制。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每年第一季度为申报时间。
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重点引进两类人才
根据新加坡、香港、杭州、深圳等地文化人才引进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文化发展实际情况,当前引进人才的侧重点放在比较紧缺的文化名家和文化产业领军人物两个方面。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将主要给予包括资金奖励、项目资助、住房安排、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于引进的文化名家,给予100万元的专项人才奖励。对于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以上的创业扶持资金。对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影响重大的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
对于本土文化人才主要通过培育“四个一批”人才、重点文化创新团队、“星辰计划”、“十佳新闻工作者”、“首席专家”等方式进行扶持培养,对获得全国、省级有重大影响力奖项的,予以资金奖励。新增了对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给予6万元奖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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