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封底试水广告 出版社有欢迎有观望
2012-04-27 09:01:18.0 来源:新京报 责编:王岑
- 摘要:
- 买一本书,封底上有公益广告,这种情况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变成现实。近日,中国出版协会驻会副理事长李宝中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图书上面刊登广告,在以前是常态,国外也屡见不鲜。”中华书局总经理李岩说,“这是一个好事情,我们将积极响应。”
以《我的儿子马友友》为例,每本书补贴0.06元的印书费,出版社仅获得几百元。对此,李翼表示,目前,图书广告刚刚起步,属于无标准、无体系、无规模的三无市场,需要一个试验阶段。一旦这种形式被作者、出版社和读者普遍接受,并形成体系,到时候支付报酬的体系肯定也不一样。
2 出版社:有欢迎,有观望
首先试水的江苏文艺出版社营销总监陈珏称,《我的儿子马友友》刚上市一个多月,目前还没有听到什么明显的反应。“有的畅销书,把产品广告和淘宝店的地址都打上了。” 陈珏表示。北京出版集团彭春英对记者称,“虽然我们签了约,但目前还处在观望的状态。”
中华书局总经理李岩对本报记者表示,“图书刊登广告以前就有啊,中华书局1949年以前的书,很多都有广告。这是个好事情,我们将积极响应版协。”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营销策划部主任王磊表示,“学术性图书刊登公益广告,可能还是要慎重一些。如果出版社可以增加广告业务,将来自己刊登广告,那将为出版社带来很大收益。”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则拒绝对此事发表意见。
3 作者:必须经我同意
青年学者李勇(十年砍柴)就职于语文出版社,作为作者,他强调,“首先,如果在我的作品上刊登广告,必须告知,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征得我的同意——如果你在我的书上面刊登治疗牛皮癣的广告,那不是毁我吗?其次,如果刊登广告产生了经济效益,那么出版方和我也有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著名学者王学泰表示,“我家里有很多民国时代的图书,上面都有广告,鲁迅还为图书撰写过广告词。图书刊登广告很正常,作为作者,我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如果在我的作品上刊登合适的广告,我完全可以接受,我这么大年纪了,也不会要求出版社分广告费给我。”他还表示,《我的儿子马友友》那两句广告语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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