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注册和知识培训通知
2012-02-21 10:13:46.0 来源: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责编:江佳
- 摘要:
- 按照《国家级职业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劳赛组办发〔200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人社鉴函〔2012〕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知识更新培训有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四年对裁判员进行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据人社部要求,所有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进行知识更新培训,请各省(区、市)印协汇总本地区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2月30日前报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附件3:2008年各省国家级裁判名单)。
(二)知识更新培训申报材料种类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证书上的执裁记录)。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4、一寸彩色照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请自行贴在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上,单交的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名字)。
5、培训费:1600元(含换取新的裁判员证书和胸卡、资料费、食宿费),培训时间和地点在2012年3月下旬左右。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通知报名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省相关部门要高度负责的工作原则,按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汇总、申报所管理裁判员的各项材料,在证书和相关表格上实事求是的填写裁判员执裁情况。
(二)各省(区、市)印协要对本地区国家级裁判员在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前,要对所管理裁判员进行认真初审,从严把关。
(三)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的裁判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执裁国家级技能竞赛活动。
(一)时间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四年对裁判员进行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据人社部要求,所有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的裁判进行知识更新培训,请各省(区、市)印协汇总本地区2008年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格人员的有关材料,于2012年2月30日前报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附件3:2008年各省国家级裁判名单)。
(二)知识更新培训申报材料种类
1、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证书上的执裁记录)。
2、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胸卡。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
4、一寸彩色照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两张请自行贴在知识更新培训登记表上,单交的照片请在背面写上名字)。
5、培训费:1600元(含换取新的裁判员证书和胸卡、资料费、食宿费),培训时间和地点在2012年3月下旬左右。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通知报名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省相关部门要高度负责的工作原则,按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汇总、申报所管理裁判员的各项材料,在证书和相关表格上实事求是的填写裁判员执裁情况。
(二)各省(区、市)印协要对本地区国家级裁判员在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前,要对所管理裁判员进行认真初审,从严把关。
(三)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核注册和知识更新培训的裁判员取消其资格,不得再执裁国家级技能竞赛活动。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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