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购买控股子公司资产公告
2010-08-28 11:35:21.0 来源:证券时报 责编:严影
- 摘要: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将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按相关资产目前的账面净值9,231,874.04元确定,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及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2010年2月25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32,130万元。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中“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制盖生产线项目”在母公司实施,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原有业务为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铝防伪瓶盖的生产、销售。为平衡公司业务发展,更加规范公司业务管理与财务运作,公司拟将原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业务转到母公司生产,以便于公司业务管理及财务运作。
1、经营业绩方面: 2009年度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总值为24854万元,净资产总值为13326万元,营业收入为22551万元,净利润为1391万元。2009年度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为9961万元,净资产总值为5307万元,营业收入为11484万元,净利润为1572万元。该项交易完成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预计此项交易带来年营业收入增长3972万元,净利润增长616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业绩相应有所降低,预计此项交易带来年营业收入减少3972万元,净利润减少544万元。由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所得税执行15%的税率,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所得税执行25%的税率,并且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方占比72.41%,外方占比27.59%,此项交易完成后,由于部分业务的经营主体发生改变,所得税率及分配比例的变化将对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测算公司将因此项交易年可新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万元。
2、人员方面:此项交易完成后,交易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全部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共涉及人员约180人。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将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按相关资产目前的账面净值9,231,874.04元确定,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烟台和俊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俊制盖”)将幅面超过750mm*425mm规格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防伪瓶盖业务转移至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和俊制盖的相关资产,交易价格按相关资产目前的账面净值9,231,874.04元确定,该事项已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和和俊制盖充分协商,和俊制盖的董事会已批准此事项,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公司铝板复合防伪印刷及制盖业务的流程管理,此项交易是合理的。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8日
-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诚聘英才|帮助中心|意见反馈|版权声明|媒体秀|渠道代理
- 沪ICP备18018458号-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兰德林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