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环保:违法须问责 监管要长效
2010-07-20 00:00:0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编:龟山隐真
法制日报刊载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的观点说,在发展初期,环保为经济发展让步是一些地方领导的“惯性思维”,如今,逼近极限的环境承受力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打破思维惯性,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3份“环保罚单”,还让河流上下游地区成为环境利益共同体,这彰显加强环境处罚制度建设的威力。
北京晨报报道说,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坦言:“‘环保罚单’对我们触动很大,它警示我们把治污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一些专家也表示,几十万元的处罚对市级财政来说是个“小数目”,要真正促使地方发展“转方式”,还需加大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双重约束”,真正让地方政府绷紧环境治理这根弦。
深圳商报认为,要做好环保工作,就必须敢于拿“硬柿子”开刀。要把环境问题真正落到实处,还需加大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运用力度,并打出一套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联合运用的“组合拳”。要加大行政手段对环保不力的问责,进一步提升区域限批措施的使用频率,将“环保一票否决制”引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范围。
“环保罚单”能否真正让地方政府戴上重拳治污的“紧箍咒”?一些媒体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春城晚报刊载首席评论员的观点认为,将环保责任和官员的乌纱帽挂上钩,应该比给政府开罚单更有效。因为,几十万元的罚款对于一家市政府而言不会有“破财”的痛感;政府部门中具体的责任人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实际上相当于无人承担责任。
新华每日电讯的评论认为,对于违背科学发展、公然破坏环境的行为,光罚款肯定不行,更何况罚的还是公家的钱,等于左手倒右手。真正的环保问责,只有能够影响官员前途,影响地方政绩的考核评价,才能让地方受到真正的“触动”。
科技日报的评论说,对陕西省环保厅开出的这3张“环保罚单”,其作用不必高估。要真的触动官员的神经,还得加大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双重约束”,让环保和官员的乌纱帽挂钩——因为权力历来真正惧怕的是失去权力,而非其他。
重视长效监管机制
7月5日,新华网发表了题为“中国环境保护由‘风暴式执法’迈向长效监管”的报道指出,“环境保护工作绝不能靠一两次‘风暴式执法’,更关键是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公众广泛参与机制。”7月3日~4日在南京举行的上海世博会“环境保护与城市责任”主题论坛上,来自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和地方环保部门的官员这样表示。据悉,与会专家表示,“环保风暴”收到了非常显著的成效,整改了一大批污染项目,对污染企业和一些地方政府也有明显的震慑作用。然而,从寻求环境保护的治本之策来看,依靠“风暴式执法”显然远远不够。
新华网报道说,中国环境主管部门官员在南京透露,在一批又一批地方官员被问责之后,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各地纷纷强化措施,仅去年一年就有多个地方出台各式环保条例与办法,如河北颁布了《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出台了《水污染防治条例》;贵州制定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等。这篇报道立即受到中新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广网、搜狐、新浪、网易、国际在线、三农在线等媒体积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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