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包装政策标准
2009-03-11 09:57:01.0 来源:中华印刷包装网 责编:任伟
【我要印】讯:为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已出台强制性标准。凡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砧板、保鲜膜、密胺碗碟、塑料吸管、塑料奶瓶、一次性塑料茶杯等食品用具,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销售时必须在其包装上明 示“QS”质量安全标志。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的专家近日介绍,由于砧板等食品用具平时与食品“亲密接触”,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将涉及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因此,生产这类食品用具,必须经过国家权威部门审核认证,并在其包装上明示“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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